根据《宁波市旅游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》精神,经笔试考核,下列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程序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资格复审人员
1、新闻宣传
章振剑、顾圆圆、胡泊、沈宁(后两位笔试成绩并列第三名)
2、英语翻译
金莹、金燕、金唯
二、资格复审时间
4月23日(星期三)下午14:30-17:00
三、资格复审地点
宁波市旅游局(地址:宁波市长春路35号银河大厦三楼)
四、资格复审需携带的材料
参加资格复审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、个人简历、身份证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劳动合同(或养老保险交费凭据)和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位的工作经历证明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参加复审。
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和当场未通过资格复审的,取消面试资格;由此产生的面试入围人选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。
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《面试通知书》,届时考生凭身份证和《面试通知书》,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。
联系电话:0574-87329178
宁波市旅游局
2014年4月17日
相关链接:http://www.nbtravel.gov.cn/gg/201404/t20140417_88837.htm